热门资讯
  • 扬州公积金断缴一段时间后怎么重新缴纳

    2023-06-13 12:49:02

    几年前扬州单位缴过公积金,后来不缴了,请问现在可不可以重新缴,要哪些手续?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形:1、现单位无论在哪里,原单位个人账户已销户,新单位重新开户即可;2、现单位在扬州,原单位个人账户未销户,扬州新单位可在办理转移后,启封原个人账户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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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2023-06-13 12:20:03

    一、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类情形之一的,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以下简称“自住住房”)的;(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三)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四)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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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住房公积金可以缓缴吗

    扬州住房公积金可以缓缴吗

    2023-06-10 16:30:02

    一、放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政策实施范围和期限1.支持政策的实施范围,由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拓展至受疫情影响的我市注册缴存企业。2.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由2022年9月30日延展至2022年12月31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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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3-06-09 01:10:02

    缴存基数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月缴存基数最低不低于扬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2020元,最高不超过22400元。2、自由职业者等个人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分中心、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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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公积金业务可以跨省通办了吗

    2023-06-08 00:25:02

    为从根本上解决异地办理业务的职工“多地跑”“折返跑”难题,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助力广大群众安居乐业。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市各服务大厅开设了“跨省通办”业务专窗口,通过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的方式,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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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哪些情形下职工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2023-06-08 00:00:02

    哪些住房消费类情形下,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答:(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以下简称“自住住房”)的;(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三)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四)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五)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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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调整扬州市区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2023-06-07 11:43:02

    关于调整扬州市区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扬金管委﹝2020﹞4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市区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省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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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配偶可以提取公积金的特殊情形

    2023-06-06 17:09:02

    职工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职工本人、配偶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一般指医保规定范围的特殊病种,下同)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二)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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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高温津贴发放标准2022

    2023-06-06 16:11:02

    补贴标准:江苏省高温津贴标准从2018年6月1日起调整为每月300元。发放时间: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注意:1、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照规定税前扣除。2、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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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公积金偿还住房商贷需要哪些材料

    2023-06-05 09:52:02

    办理材料: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2、首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商业银行出具(加盖印章)的《借款合同》、最新经银行盖章的商业贷款基本信息(含:贷款账号、贷款人姓名、贷款金额、贷款余额等)、报账期还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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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各县(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一览(地址+电话)

    2023-06-03 17:49:02

    1、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地址:文昌中路1号(曲江公园东侧)联系电话:12329邮编:2250002、城区管理部地址:扬州市国庆路347号联系电话:87368185邮编:2250013、邗江管理部地址:邗江中路507号联系电话:87987650邮编:2250094、宝应分中心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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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公积金还贷提取办理流程

    2023-06-02 00:04:03

    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余额未结清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扬州还贷公积金情形:1、职工可就一套自有住房的住房贷款,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该套住房的贷款本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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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偿还住房商贷委托逐月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

    2023-06-01 20:59:02

    1.业务模式:本办法所称职工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下称“委托逐月提取”),是指在本市缴存职工委托市公积金中心,在其偿还住房商贷期间,依据其每月偿还住房商贷情况,于次月20日(节假日顺延)提取其缴存账户中的部分资金(含住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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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购买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023-05-29 12:30:02

    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如实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除提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需面签单身承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户口簿、商业银行实名借记卡外,另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以下材料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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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2023-05-28 00:01:02

    办理材料1、《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需面签单身承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户口簿;3、已登记备案的买卖契约;4、交易资金托管协议;5、解交首付款至监管账户的凭证;6、原房屋权属证书、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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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怎么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

    扬州怎么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

    2023-05-26 10:37:07

    通过“扬州住房公积金”——“我的账户”进入账户查询。常用基本信息查询包括:单位账号、职工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缴存状态、缴存比例、公积金月缴额(元)、公积金余额(元)、交至年月等。常用贷款信息查询包括:申请编号、还款账号(即绑定的代扣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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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可以变更吗

    2023-05-25 02:53:02

    公积金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债权人、债务人、抵押人、保证人协商同意,并经审批贷款发放的分支机构审核批准后,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公积金借款合同变更包括以下类型:(一)借款人变更(主借款人不予变更);(二)保证人变更;(三)借款期限变更;(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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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哪些人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2023-05-23 09:18:02

    扬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者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4、外国及港澳台企业和其他经济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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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什么情况可以用儿女和父母的公积金同时偿还公积金贷款

    2023-05-21 19:29:03

    子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吗?什么情况下,可以用儿女和父母的公积金同时偿还公积金贷款?根据江苏省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苏建金管〔2005〕298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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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职工偿还住房商贷委托逐月提取公积金缴存账户需要多少留存额

    2023-05-21 16:46:02

    职工应在缴存账户中始终保留《委托协议》签订时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包括住房补贴月缴额)6倍的留存额。一笔住房商贷单人委托的,职工缴存账户留存额以上部分大于(等于)上月实际还贷额的,按上月实际还贷额提取;小于的,按留存额以上部分提取。一笔住房商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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