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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户口市外迁入指南(大中专院校新生入户)

发布时间:2023-01-21 02:41: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扬州户口迁入,扬州户口迁入指南,扬州户口市外迁入指南(大中专院校新生入户)

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大中专院校新生办理材料:(1)盖有招生主管部门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2)录取通知书;(3)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

办理条件:

大中专院校新生

办理材料:

(1)盖有招生主管部门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

(2)录取通知书;

(3)户口迁移证。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机关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扬州市范围内各县(市)之间、各县(市)与市区(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邗江区)之间户口迁移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不需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凭县级机关审批同意手续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同时办理户口迁出、迁入。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免收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

办理地点:

市局治安支队(润扬中路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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