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道路交通实际,扬州市局交通支队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以下道路采取禁止停车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并设置相应的禁止停车标志。
以下路段禁止停车:
1、鼎兴路(望江路至临江路)
2、邗城路(邗上南街至百祥路)
3、百吉巷(润扬中路至百祥路)
4、锦春路(邗江中路至邗上北街)(泊位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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