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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扬州市区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2023-10-25 04:40:02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市区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与组织、财政、人社部门会商,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就扬州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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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购买第三套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2023-10-20 08:59:02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意见》的通知中: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的认定标准1、坚持“房住不炒”,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含)以上住房、第三次(含)以
扬州房屋拆迁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
2023-10-19 07:36:02
■房屋拆迁提取办理材料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需经房管部门备案)、拆迁安置结算清单、房屋确认协议和有效付款凭证;3、如提取人不是本人,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关系说明材料(配偶、直系亲属);4、提取人的公积金龙卡或商
扬州封存半年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023-10-17 19:46:02
办理材料1、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缴存账户封存后,未在本市或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销户提取(职工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未解除保证责任等情形除外)。2、如提取人不是本人,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关系说明材料(配偶、直系亲属)
扬州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吗
2023-10-14 10:46:02
《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业务的通知》扬金管﹝2021﹞3号文件中:根据上级部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审计、监管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调整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业务:一、停止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业务。
2022扬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
2023-10-13 04:45:02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月缴存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2280元,最高不超过26800元。(缴存基数调整执行时间按照自然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执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之间,
扬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
2023-10-12 03:00:02
最新消息: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所调整: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36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调整政策自2022年4月24日起施行,4月24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扬州公积金龙卡功能介绍
2023-10-10 21:01:02
什么是公积金龙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信息处负责人朱成建说,公积金龙卡是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提取、还贷等功能与个人储蓄、结算、消费和电子现金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金融IC联名借记卡。它作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同时具有职工个人住房公积
扬州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3-10-08 14:03:02
缴存比例1.企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为单位和职工各5-12%,同一单位执行同一个缴存比例。2.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12%。【补充说明】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
扬州职工偿还住房商贷委托逐月提取公积金有什么注意事项
2023-10-08 07:16:02
职工委托逐月提取应当遵循下列规定:(一)职工有多笔住房商贷的,只能委托其中一笔;职工及配偶有多笔住房商贷的,可分别委托其中一笔。(二)一笔住房商贷只能选择一种还贷提取方式。还贷提取方式经选定后,至贷款还清前只能变更一次;还贷提取方式变更的,
扬州职工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并注销账户
2023-10-07 08:50:0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一)离休、退休的;(二)出境定居的;(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四)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
扬州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事项
2023-10-07 08:47:02
01、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02、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03、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04、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05、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06、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07、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08、住房公积金单位
扬州各区县公积金业务办理咨询电话
2023-10-06 16:23:02
由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情况、购房情况、公积金缴存情况等均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贷款业务前拨打人工客服热线0514-12329或相对应公积金服务大厅电话详细咨询后预约办理。直属管理部:0514-87368185广陵管理部:0514-87334739邗江管理部:0514-8711017
扬州公积金龙卡查询流程
2023-10-03 22:36:02
一、ATM设备提供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余额查询具体查询方法:缴存人将联名卡插入ATM设备,输入密码后点击“其他业务,选择“联名卡查询”,点击“公积金缴存余额查询”或“公积金贷款余额查询”,即可显示相关信息二、自动终端设备提供公积金缴存余额、明细和公积金贷款
扬州职工能否变更还贷(住房商贷)提取方式
2023-10-03 14:57:02
还贷提取方式经选定后,至贷款还清前只能变更一次;还贷提取方式变更的,于次年1月1日起生效。职工应当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还贷提取方式;如果选择后又发现不合适的,只可变更一次。委托变更:委托逐月提取期间,因缴存账户变化、银行借记卡变化等原因需
扬州职工委托逐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2023-10-02 17:56:02
扬州市职工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委托逐月提取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所提供的住房商贷、银行借记卡、本人身份证、婚姻状况等信息应当能够通过市公积金中心与相关数据共享接口查询并核验到;(二)无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扬州住房公积金离职提取条件
2023-09-30 16:13:02
以前离职提取条件需要:1、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2、本地户口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的;3、账户封存十年;下岗失业,且配偶未就业的。现在离职提取条件:仅需要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未在本市或异地继续缴存的,都可以销户提取啦!您也可以回复
扬州职工委托逐月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商贷有哪些规定
2023-09-26 00:09:02
扬州哪些公积金事项可以跨省通办
2023-09-25 13:05:02
扬州提取公积金翻建和大修房屋有什么要求
2023-09-24 04:50:02
翻建和大修房屋的概念翻建:指原有房屋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或利用少数主体构件进行改造的工程。主要适用于主体结构全部或大部严重损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有倒塌危险的房屋。大修:指需牵动或拆除部分主体和房屋设备,但不需全部拆除,一次费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