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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产假期间社保补贴对象

发布时间:2023-03-27 03:31: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扬州产假社保补贴,扬州社保补贴申请,扬州产假期间社保补贴对象

内容简介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医疗保障局 省政务办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47号)文件要求,扬州市人社部门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给予相应补贴。补贴对象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医疗保障局 省政务办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47号)文件要求,扬州市人社部门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给予相应补贴。

补贴对象

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提醒: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