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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期间扬州医保业务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3-10-13 14:13: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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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暂停期间业务办理指南1.2021年12月30日20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暂停联网结算期间,参保人员无法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单位刷卡/扫码结算医保费用(包括本地和各类异地就医、生育)。2022年1月1日0时至2022年1月2日8时期间,将根据测试情况逐步恢复部分定

暂停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1.2021年12月30日20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暂停联网结算期间,参保人员无法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单位刷卡/扫码结算医保费用(包括本地和各类异地就医、生育)。

2022年1月1日0时至2022年1月2日8时期间,将根据测试情况逐步恢复部分定点单位的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可以在已恢复的定点单位刷卡/扫码结算医保费用,具体恢复时间由相关定点单位公示告知参保人员。

请参保人员提前做好就医购药安排,确需在暂停联网结算期间就医购药或办理出入院的,相关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在联网结算恢复后,持垫付票据至原就医购药的定点单位办理退费,重新刷卡/扫码结算。

2.因上线国家平台后改变了定点单位的数据传输标准,同时2022年1月1日将执行新的医保药品目录,为确保已发生医疗费用的正常结算,2021年12月30日20时暂停联网结算前,各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异地医疗机构)的在院参保患者(含居民年度结转人员)需要提前办理医保结算手续,并以自费患者身份重新进行入院登记,待恢复联网结算后,由医疗机构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并清算相关费用。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暂停联网结算前尽量完成对账工作。

3.2021年12月24日18时至2022年1月4日9时期间,医保参保、停保、转移、退休审批、人员注销、查询、异地就医备案、手工报销、门特、国谈药“双通道”、两病等柜面和线上业务全部暂停办理,在此期间将采取柜面接单、国家平台上线后补办的方式处理,请相关参保人员及时补办。

线上业务渠道主要指:全市医保部门、医保网上申报平台、各政务服务网、江苏医保云等。

4.因历史参保缴费、结算明细等数据将在上线切换后陆续迁移至国家平台,上线后一段时间内,相关查询、退费等业务将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