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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办理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规定的缴费年限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3-10-16 18:33: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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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办理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规定的缴费年限是多少?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职工养老退休手续的,因累计缴费未达到规定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可按规定一次性缴足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办理职工医保

办理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规定的缴费年限是多少?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职工养老退休手续的,因累计缴费未达到规定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可按规定一次性缴足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办理职工医保退休手续后,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

职工医保比例缴费是多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按10.5%的比例共同缴费,其中用人单位8.5%,参保人员个人2%,同时用人单位按1%的比例、参保人员个人按6元/每月(包括在职、退休人员)缴纳大病医疗救助。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按10%的比例缴费,其中9%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为大病医疗救助(退休人员个人按6元/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