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9 13:2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扬州住房公积金,扬州偿还住房商贷委托逐月提取公积金,扬州签订委托协议当月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打款吗
内容简介
市公积金中心从《委托协议》签订的次月起,从商贷银行获取职工住房商贷上月还款金额作为报账提取依据,当月20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为职工计算可提取额并打款。打款模式:市公积金中心从《委托协议》签订的次月起,从商贷银行获取职工住房商贷上月还款金额作为
市公积金中心从《委托协议》签订的次月起,从商贷银行获取职工住房商贷上月还款金额作为报账提取依据,当月20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为职工计算可提取额并打款。
打款模式:
市公积金中心从《委托协议》签订的次月起,从商贷银行获取职工住房商贷上月还款金额作为报账提取依据,当月20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为职工计算可提取额并打款,打款成功的,再将该笔资金从职工缴存账户中予以提取;若因银行借记卡原因导致打款失败的,市公积金中心不再补打款,且职工缴存账户不发生提取操作。由于银行系统等原因导致打款失败的,市公积金中心将重新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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