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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所调整: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36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调整政策自2022年4月24日起施行,4月24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另外,关于印发《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指出: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加借款人的实际年龄一般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
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稳定收入、无还贷方面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其还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申请,最长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还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出房屋剩余使用年限。